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igc股票,以及ig战队股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流通股可以兑换现金吗 我有个朋友说他同学持有美国India Globalization Capital,Inc.(IGC)公司的股票
- 2、中国股市中有哪些股票分属两大军工集团?
- 3、 世界矿产资源勘查发展趋势
- 4、欧盟最早签订3个共同条约的六国之名
流通股可以兑换现金吗 我有个朋友说他同学持有美国India Globalization Capital,Inc.(IGC)公司的股票
我觉得有风险,如果是流通股,他完全可以自己卖掉筹钱,所以建议不要借钱给他
中国股市中有哪些股票分属两大军工集团?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辽通化工、中兵光电、晋西车轴、新华光、北方创业、长春一东、凌云股份、北方国际、云南红箭。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长安汽车、利达光电、西仪股份、天威保变、建设摩托、江铃汽车、中国嘉陵、ST轻骑。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兵工集团、中国兵器,英文:ChinaNorthIndustriesGroupCorporation,NorincoGroup,英文缩写CNIGC),又名中国北方工业集团公司,属于一个公司两块牌子。1999年7月1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在原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另一家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现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央企业、国家计划单位企业。
世界矿产资源勘查发展趋势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的形势下,研究制定中国矿产勘查可持续发展战略,离不开世界的大系统。需要从世界整体资源形势变化趋势和未来世界矿产勘查的走向来考虑。
一、世界矿产勘查事业在困境中前进
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世界经济的发展将继续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主要国家为医治战争创伤而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增加,普遍加强了地质矿产工作,并建立了矿产资源种类齐全的开发体系。按1983年不变价计算,1950年世界原矿产产品产值为1179亿美元,1980年达到12071亿美元,1991年为15260亿美元,1991年为1950年的12.9倍。对自然界中存在的元素绝大多数都作为矿产进行了开采利用,产量比较大的有七八种,矿业产值最大的10种,矿产依次为原油、天然气、煤、铁矿石、金、铜、锌、锰、镍、金刚石。矿业已成为世界经济中的重要产业。1991年世界原矿产品产值15260美元,占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的7.1%。由于矿产勘查开发的重大成就,不仅为战后半个世纪全球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矿产资源,而且为21世纪前期经济的持续发展作了一定的资源储备。据有关资料,至1994年底,世界矿产资源静态储量对生产保证程度,金刚石为21年、银为29年、金为31年、石油为45年、铜为64年、天然气为66年、钨为86年、镍为125年、煤为228年、铁矿石为242年、铝土矿为250年、锰为462年、钾盐为611年。
世界矿业由于矿产资源储备丰富和矿业生产能力达到相当规模,在战后曾有30多年的兴旺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萧条与衰退,发展速度明显减慢。主要表现在:①矿业投资减少,1981~1992年全球非燃料矿产项目投资总费用由687.6亿美元下降为558.4亿美元,下降18.8%。②世界矿产原矿产品产量显著下降,以1993年与1980年相比,40多种主要矿产中有一半以上产量下降,增产的矿种增加幅度也很小。③世界矿业原矿产值增长率显著下降,1950~1980年年增长率为8.1%,而且1981~1992年仅为0.65%。由于资源保证程度较高和矿业生产能力较大,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形势,投资者对矿产地质勘查工作减少了投入,给勘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20世纪80年代后,尽管世界矿业不景气,但许多国家从长远利益考虑,为了发展本国经济和矿产品国际贸易,仍然对矿产勘查比较重视,新发现了一大批矿产地。资料显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发现世界级大矿82处,探明了大量矿产资源,40多种主要矿产中有30多种矿产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石油储量增长速度比70年代高了一倍,金、银、金刚石等矿产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特别是自1993年以来世界经济的复苏使世界矿业投资有所回升,给矿产勘查开发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整个世界矿产勘查呈现出在逆境中前进的趋势。
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避免,国际地矿工作结构在进行重大调整
世界地矿工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地矿工作结构主要包括矿产地质勘查工作和基础地质工作,而当时环境地质工作在整个地矿工作结构中所占比重较小。20世纪80年代后,世界地矿工作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基础地质工作在稳定中有所发展,矿产地质勘查比重与规模急剧下降,环境地质规模和比重在迅速上升。
1.近几十年来,基础地质工作有了稳定的发展
美国政府机构中从事地质调查的地质人员在地质人员总数中保持18%左右,地质调查经费由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4亿美元增加到现在的6亿美元;英国地调所稳定在2000万~2700万英镑之间;法国则保持10亿法朗(1.5亿美元)左右。随着现代科技进步,区域地质调查和填图工作也逐步现代化,实现了观测手段现代化,观测成果提供的现代化和地质观测思维与观念的现代化。地质观念的现代化,不仅对于解决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地质填图技术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而且有助于正确识别复杂地质体,提高填图质量,了解地质规律。
2.与基础地质工作相比,矿产勘查工作在整个地矿工作中的比重有所下降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地质调查所均面临机构调整、预算和人员裁减的局面。国际地质学组织和国家地质调查所正自觉不自觉地由以往的“供给驱动型”向“需求驱动型”机构转变。如,欧洲各国由20世纪70年代矿产勘查人员在地质人员总数中占最大比例,下降到90年代初的22.9%,而原占很小比例的环境地质人员(主要是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已上升到35.6%。美国油气探采人员从1982年的75.4万人下降为35万人;美国石油地质学家协会中1万名会员已有55%离开了石油公司。尽管因矿业不景气对勘查工作带来了影响,但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主流的当代,各国因都要发展经济而不得不继续开展相应规模的矿产勘查工作,加上全球资源分布的不平衡性,每个国家都有自己资源的优势和劣势。所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的情况下,发展世界矿业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也不能忽视矿产勘查工作。
3.环境地质工作日益占据重要的位置,已成为当代地质工作发展的一种趋势
随着生产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类活动规模的急剧扩大和自然作用的日积月累,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可爱的家园——地球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臭氧层被破坏、气候变暖、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和人类灾害的频繁发生,这一切导致人类生活质量的下降,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这种情况已越来越引起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重视。从1972年斯德哥尔摩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到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的《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从“4·22”地球日到“6·5”世界环境日,从“全球变化计划”到“21世纪议程”,环境问题已上升到世界经济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环境地质工作在世界地矿工作结构调整过程中日益得到重视、加强。在经济发达国家,环境地质拨款、成果数量和发展前景甚至已经开始超过矿业地质工作。这已成为当代地质工作发展的一种趋势。主要表现在,第一,从事环境地质工作人员的比重上升,欧洲各国环境地质人员占总数的37.6%,而经济地质人员比例为22.7%,在美国地调所9000名雇员中一半以上为与环境地质有关人员。第二,环境地质投资比重增加。美国地调所1990年总预算拨款中,从事环境地质工作的占60.2%。日本、加拿大、法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也加强了环境地质工作。第三,环境地质问题已成为国际组织主要研究内容之一。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发表数量剧增。据有关资料统计,1885~1989年间年均发表论文432篇,1980~1987年间平均9275篇,1988~1991年间年均发表1.5万篇。国际地学界除积极参加“全球变化研究”(IGBP)、“国际减灾10年计划”(IDNDR)和“21世纪议程”等重大研究项目外,自1980年第26届国际地质大会(IGC)以来的历届国际地质大会,包括1996年在北京召开的第30届国际地质大会都对环境地质研究表示了特别的关注,指出环境地质将代表未来地学的发展方向,将主宰和支撑未来地学的发展。
三、矿产勘查全球化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作为一种趋势影响、制约着整个世界的每一角落。它既给世界各领域带来发展的机遇,同时也伴随着严峻的挑战。世界矿业也不例外,出现了矿业全球化趋势。
1.矿业全球化趋势形成原因
由于矿产资源在地域上分布的不均衡,决定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做到矿产资源完全自给自足,都各有优势和劣势。所以,发展国际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就成为客观的需要。
全球矿产资源潜力巨大,就发现的矿床和探明的储量增多而言,使扩大国际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实现各国间矿产资源优势互补成为可能。
近年来,有40多个国家,其中包括中国、东欧国家和独联体等制定了矿业法规或修改了原来的矿业法规,以适应外国投资参与矿产勘查开发的需要,为矿业全球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大型矿业公司、跨国公司在矿产勘查的全球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不少大型矿业公司均在国际股市上交易其股票,或者本身是跨国公司,许多大型矿业项目又是以合资形式进行,矿业权的转让频繁发生,从而造成了西方国家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叉投资结构,促进了矿业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
2.矿产勘查全球化趋势
矿业全球化趋势的突出表现是矿产勘查的全球化。到目前为止,世界矿业全球化的投资结构已经形成。据《澳大利亚矿业杂志》提供的资料,1996年西方矿业界对固体矿产(不含石油、天然气)勘查的总投资为35.2亿美元。这些投资,主要来源于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英国。在这些投资中,已有60%的投资额进入了发展中国家。其中,拉丁美洲占全球勘查总投资的27.3%,为9.6亿美元;澳洲占18.9%,核6.65亿美元;北美加拿大占13.1%,核4.6亿美元;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占11.89%,核4.14亿美元;非洲占11.9%,核4.18亿美元等等。资料显示,从1991年到1995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在海外发展中国家的勘查投资额从3.34亿美元猛增到10.52亿美元,5年中增加了2.2倍。尽管1992年前后是西方经济萧条期,1993年为矿产品价格最低年份,但勘查投资在这5年中却持续增长。1995~1996年澳大利亚在勘查投资中用于海外的资金比上年增长了12%,而在本国的投资额仅增加了2%。由此可见,在这个全球化过程中,不仅发达国家的投资流向发展中国家,而且在发达国家之间,早已相互穿插投资。1998年以来,虽然受亚洲经济危机影响,矿产品价格普遍下跌,勘查投资明显减少,但矿业全球化的投资结构已成了定局,并稳定发展,形成矿业全球化趋势。
四、国际地质科学发展的新趋势
随着国际地质工作结构的大调整,地质科学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当今,地球科学正进入一个建立新的知识体系的重要转折时期,其学科结构已由原先传统基础学科为主的结构,向以资源环境并重的一些新兴应用学科转移。长期以来,地学由于主要以矿产资源和能源的寻找和开发为己任,研究重点在固态层圈上。生物圈的演化是作为矿产形成和其他地质过程的条件加以研究的。在建立新一代的地球系统科学知识体系时,单纯对固体地球本身的研究不能得到完全解决,必须通过对其他层圈的研究,并在有关学科的配合下寻求突破口和发展方向。这就要求地学除研究固态层圈以外,还要研究生物圈、气圈和水圈的演变过程和历史,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这就使地学研究进入到地球系统科学的更高的层次,代表了地学科学发展的方向。
新的地质科学知识体系具体表现为4个方向:一是服务面大幅度拓宽;二是研究面向广度与深度扩展;三是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四是学科体系向综合与分支两端同时发展。
地质科学的服务领域现在已拓宽到解决资源与人口、环境协调发展的广阔领域,而过去偏重于解决矿产资源及与其相关的领域。当代地质科学服务领域既要继续解决矿产资源有关问题,又要为减轻与防治地质灾害,找寻洁净淡水资源,更有效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为工农业生产发展,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国土整治提供优质服务。
在板块构造学说革命性的推动之下,地质科学取得飞跃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地质科学思维的全球化;另一方面,也由此而形成了一系列跨学科的重大研究领域,使地质科学的研究领域以地球整体为对象,进一步朝广度与深度扩展,如岩石圈计划、国际地质对比计划、全球变化研究、大陆动力学和全球动力学的研究等。
板块学说借助海洋探测技术和地球物理探测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力量得以形成。之后,高新技术在地球科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如高精度大地测量技术、卫星和空间探测技术、激光技术、多普勒雷达技术、深部地球物理探测技术、大陆超深科学钻探技术、计算机技术、高精度地质测试方法手段。从而进一步拓展了地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为地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现代地质科学研究已突破了传统的学科界线,在面对全球开展跨学科重大领域研究过程中逐步形成大综合大科学,在扩大服务领域过程中突破了狭义地质工作的观念,形成“大地质”观念。同时,又有一系列新兴科学应运而生。如,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地质、医学地质及军用地质等学科。
总之,地质科学在近200年的历史中,不仅推动了现代科学的进步,而且强有力地促进了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地质科学将朝着建立一个新的地球系统科学知识体系前进,为人类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复习思考题
1.怎样认识实施矿产勘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
2.如何在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背景下把握矿产资源勘查发展趋势?
欧盟最早签订3个共同条约的六国之名
法国、前联邦德国、荷兰、意大利、比利时和卢森堡
(一)欧盟公司法立法背景
欧盟是建立在欧洲的欧洲煤炭与钢铁共同体(EuropeanCoalandSteelCommunity,简称“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EconomicCommunity,简称EEC:欧共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opeanAtomicEnengyCommunity,简称:Euratom)之上的。建立欧盟的建立是鉴于各国历经了二战,欧洲经济急待各国政府携手合作,以便重振经济。1950年,当时的法国外长罗伯特·舒曼(RobertSchuman)提出一项由欧洲各国政府联合管理煤炭与钢铁生产的计划。这个计划得到了欧洲一些国家的响应。1951年4月18日,法国、前联邦德国、荷兰、意大利、比利时和卢森堡等6国在巴黎签署了《欧洲煤炭与钢铁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正式成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随着形势的发展,上述6国又于1957年3月25日在罗马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在第一个《欧洲煤炭与钢铁共同体条约》这个条约的绪言中,还就建立该共同体的目的问题明确指出:条约是“通过建立一个经济共同体来维系他们的基本利益,以取代长期的敌对,并作为在长期以来被血腥冲突而分裂的人民中确立更为广泛和更为深入的共同体的基矗”1973年1月1日,丹麦、爱尔兰和英国首批加人了上述3个共同体。其后,1981年1月1日,希腊又加入了上述3个共同体。西班牙与葡萄牙是于1986年1月1日第三批加入上述3个共同体的。1990年,前东德地区作为统一后的联邦德国的一部分当然地成为3个共同体的成员。至1995年1月1日,又有奥地利、芬兰、瑞典等3个国家加入了3个共同体,以后荷兰、比利士、卢森堡也加入共同体,从而使成员国总数已经达到目前的15个国家。1992年2月7日,当时的12个成员国又于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简称《马约》,或简称《欧盟条约》)。这个条约重申了“在欧洲人民中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盟”的宗旨,并且提出在3个共同体的基础上建立欧洲联盟。《欧盟条约》又在1997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作了修改。
现在捷克共和国、匈牙利及波兰三国也在作加入欧盟的准备,其磋商谈判早于1998年3月开始,2002年12月,哥本哈根的欧盟峰会标志�谈判过程圆满结束。正因为多国联盟统一的行动备受国际重视且过程错综复杂,故迈向雅典条约的过程,对现有的欧盟成员国或正在申请加入的国家都不容易。2003年4月16日在雅典签署的欧盟成员加盟条约,使欧洲再统一的进程踏入最后阶段。整个加盟过程仍有许多内部准备工作,包括法律的配合、宪法的制订等,特别是区域政策和农业政策。加入欧盟申请核准过程完成后,这些国家将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欧盟。现时三国已成为北约(NATO)三个新加入公约国,亦积极参与VisegradGroup的协作。欧盟的25个盟国未来仍将继续保持强劲,加盟国会出席即将举行的政府间的国际会议(IGC)。匈牙利、捷克及波兰三国政府和商界都十分注重经济多元化,包括积极和欧盟以外的国家建立关系,尤其是大中华地区,包括澳门和香港,三国政府已准备好为澳门公司和其国内公司进行商业配对。此外,三国加入欧盟后,产品标准、技术、卫生和安全规则将与欧盟国家统一,澳门的出口产品早已符合欧盟标准,故澳门出口的电子、电器产品可更容易进入捷克、波兰、匈牙利三国。波兰驻港总领事米罗斯瓦夫‧加耶夫斯基(MiroslawGajewski)在澳门谈到该国的投资环境时表示,波兰是进入东、西欧的桥梁,该国的劳动力平均每小时工资为2.6美元,远低于法国的19美元和德国的22元。且该国正式加入欧盟后,投资者可以无条件地进入5亿人口的市场,以及享有其它方面的投资优惠。
在欧盟除了《马约》、《罗马条约》(1957)、《欧洲中央银行章程》(1992)、《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公约》(7.8.1952)外,在经济法领域主要集中在公司法(在下节论述)与竞争法上,而竞争法是市场经济的宪法:
一九八五年六月,欧委会正式提出了关于完成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白皮书,提出在欧共体内建立"无国界"的统一大市场,真正实行人员、商品、资本、服务的自由流通。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委员会的"白皮书"得到理事会批准。为推进"白皮书"的实施,一九八六年二月欧洲理事会签署了法律性的《欧洲单一文件》,文件对《罗马条约》进行了第一次重要修改,以"有效多数"取代"一致同意"的决策条件,从而有助于欧共体部长理事会和委员会更有效地开展内部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欧洲一体化文件"于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生效。经过几年的努力,欧洲统一大市场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正式启动,商品、资金、服务和人员开始在欧盟成员国内部自由流通。欧盟市场需要相应的统一市场规则。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从一开始就成为欧盟急需研究对象。成员国不同的公司法律规则在法律领域对企业、公司股东债权人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尤其是不同的法律规范使竞争秩序的良好功能难以奏效。因而欧盟在司法上作了以下努力。
(二)欧盟法优先的解释原则
欧洲法院(EuGH)几十年来通过判例成功地取得了欧盟法优先适用的模式。在欧盟法适用优先的问题上最早的案例是1963年的荷兰进口商VanGendenLoosa案。他从德国进口化工厂产品,但荷兰当局按照荷兰法在签订罗马协议之后而订立的法律规定要求收取荷兰进口商的特别海关税。欧洲法院以以前的EGVd第12条(现在是第25条)为依据认为:成员国有义务取消收取新增的税收,这种新收的税收不应该高于对成员国公民规定的税收条例。成员国按法律规定对此有不所为的义务,此进口商不必交付特别关税。1964年意大利律师Costa拒绝交付意大利国有公司ENEL要求的电费。欧洲法院受理后并在初审时认为EGV的第234(177)条不能比31(37条)优先。按31(37条)的规定,国有的垄断企业必须放弃对成员国中的公民在供电以及相关条件上的歧视做法。从此开始欧盟法就优先于成员国法而加以适用,以后的判例更明确地证实了这一点。在以后实践中欧洲法院在欧盟法优先的问题上又出新招,即将对欧共体法的优先适用延伸到对欧盟的条例的优先适用上,并将其视为超欧盟国家的直接适用法。欧洲法院将其视为附属欧盟法,并声称在优先适用上与欧盟法一样,并得到欧盟法的认可。最后欧洲法院还将欧盟的对成员国指令也作为优先适用。在特定条件下指令可直接适用,比如1979年Ratti先生按意大利条例受到了比欧盟指令更严格的惩罚。欧洲法院就优先适用了欧盟关于危险原料的商标指令(此指令发布后,意大利没有及时按欧盟指令调整其国内相关政策)。欧洲法院指出欧盟此指令可直接适用于欧盟国家与其公民之间的纠纷,因为指令在成员国与其公民关系上更注意保护后者,并且此指令是具有具体的内容而不是空洞抽象的指令。在成员国公民与公民的关系上,欧洲法院虽然拒绝将指令优先事适用于哪些尚未将其本国的政策按欧盟指令进行调整的成员国,但是却要求在对其本国法的解释时尽可能按欧盟的指令来进行解释。
如果上述与欧盟指令的一致解释不被成员国接受或难以作出足够的一致解释,以至于无法保证公民不遭受损害,那幺欧洲法院就可以判成员国有补偿的义务。在1991年的Francovich一案中首次作出此判决。Francovich与Bonifaci因其雇主未按欧盟保护雇员的指令而使他遭受损害,本来意大利完全可以像其它成员国一样创设保证金以保护雇员。欧洲法院据此认为:如成员国没按欧盟指令行事,损害了成员国公民的利益,且这种被损害的公民权利是足够具体的,可确定的,并且与此国家违反欧盟指令有直接因果关系,那幺欧洲法院就可以判其成员国负有赔偿责任。欧洲法院要求的这种赔偿义务是依据欧洲法第10(5)EGV作出的,因为每一个成员国必须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以履行合同中的或来自于欧盟组织的行为义务。1990年欧洲法院在FactortameI一案中声明:一个成员国必须在国内法中对违法欧盟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此外,在BritishTelecommunications一案中已显示一趋势:即欧盟成员国如在按欧盟指令修改成员国法时故意或有重大过失,从而导致指令不符,并因而使公民遭受损害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所修改的成员国法没配置相应的以及适当的制裁措施,同样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欧盟法院希望各成员国法院重视有利于欧盟的解释原则并在解释中重视现有国内法与欧盟法的一致。
虽然欧盟法与各成员国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尤其是欧洲法院(EuGH)的判例仅仅是欧盟法的司法实践,但是各成员国的法院均在欧盟法的影响下作出其判决。欧盟委员会、欧洲法院及各成员国的公司均是与欧盟协定的自由市场原则相关,尤其是与欧盟协定的第43-48条的关于迁移自由原则相关,因而对欧洲法院的判例的理解常常能在对上述原则的评述中得到更好的解释。在这方面德国做的相对比较慎重。欧洲法院的判例是较为融入欧盟一体化的目标的。
第二部分
(三)欧盟公司法的立法
关于欧盟公司法是很重要的立法行动之一。它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欧洲公司法案:它原名是关于欧洲公司法的评议会规定之提案,不是准据欧洲联盟身成员国的公司法,而是持有共同准据法的欧洲公司设立和法律关系的法案。因而,欧洲公司并非是现在实际设立或已存在的公司。而且此欧洲公司法案体现了德国1965年9月6日制定的并在1998年6约6日按欧洲公司法指令修订的德国股份公司法的许多内容,也包括一些法国公司法的内容。
第二、公司法指令:它仅仅是一个平衡各成员国法律的工具,他们不同之处还是存在的。公司法指令的用词并不明确,其目的是为了通过这种方式来给解释提供更大的空间。在公司法领域,欧共体早在1968年就开始制定了第1号公司法指令。目前欧盟已经出台有关公司法的指令近20个。欧盟明确地并且比单个的指令与规则更早地在公司法领域制定了公司立法的权限。就公司法而言,为了欧洲共同市场的形成并消除人员及物品自由交流产生的障碍,在1987年公布的EC统一法中再次约定:在各个领域中进行各成员国之间的法制协调工作。欧洲联盟(EU)公司法指令与各成员国的公司法修正应使自国国民在他国可以自由地进行企业活动。为此,各成员国各自拥有的企业组织必须讲行协调才行,并需努力设置对于各成员国的公司和企业活动的共同保护装置。
公司法指令是很重要的立法行动之一。它主要分为公司法指令与资本市场指令两类:
第一、公司法指令
它主要包括:
公开或登记指令(Register-oderPublizitaetrichtlinie),也是第1号指令:
为保护欧共体条约第五十八条第2项所称公司的股东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欧共体理事会制定了保障措施。这些措施与第一号公司法指令相融合。1969年德国就将此转为国内法。
资本法指令(Kapitalrechtlinie)
欧共体理事会为协调成员国为保护欧共体条约第五十八条第2项所称公司的股东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在1976年制定了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其资本的维持和变更的保障措施,这些措施被称为第二号公司法指令。指令要求成员国法律规定实际认购股本的最低数额。此种数额不得低于25000欧洲货币单位。欧洲货币单位由欧共体委员会的《第3289/75号决议》予以界定。欧洲货币单位与等值成员国货币的换算,应当以本指令被通过之日的汇率为准。如果与欧洲货币单位等值的成员国货币发生了变动,以致于以成员国货币计价的最低资本数额持续1年低于22500”欧洲货币单位,委员会应当通知有关成员国必须在1年期限届满后12个月之内修改其立法,以遵守本条第1项之规定。但是,成员国可以规定,修改后的立法在其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适用于现存公司。根据委员会的建议,理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欧共体的经济和货币趋势。以及只许可大中型公司选择本指令第一条所列公司形态的趋势,每5年检查一次本条所定的欧洲货币单位数额,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作出相应的调整。德国1978年就将此转为国内法。
此外,欧洲法院在1991的Karella(涉及希腊政府强制提高认购股本的数额)及以后的Kefalas判例中不容许通过国家行为提高认购股本的数额,以防止股东的权利的损害。
3)合并指令(Fusionsrichtlinie)
欧共体理事会于1978年10月9日(第78/855)制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第三号公司法指令。指令中的“吸收合并”,是指一家或者一家以上的被合并公司未经清算而解散,并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存续公司的法律行为。其中,被合并公司股东所持的股份转换为对存续公司所持的股份。如果存续公司向被合并公司的股东支付现金,支付金额不得超过股份发行面值的10%;如果股份是无面值股份。支付金额不得超过记账面值的10%。指令中的“新设合并”,是指数家公司未经清算而解散,并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一家新设公司的法律行为。其中,被合并公司股东所持的股份转换为对新设公司所持的股份。如果新设公司向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支付现金,支付金额不得超过股份发行面值的10%办果股份是无面值股份,支付金额不得超过记账面值的10%。各成员国法律可以规定,被合并公司处于清算状态时,如果该公司尚未开始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可以进行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就其成员国法律调整的公司,制定有关吸收合并与新股合并的法律规则。德国于1982年通过合并法进行了转换。但为了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就必须通过合并合同的详细内容、独立的专家审查及合并债务债权报告加以控制。此外,在德国,指令是否容许德国企业或公司按公司企业变更法第8条第三款第一句及第9条第三款放弃合并报告与合并审查还是一个问题。
4)分立指令(Spaltungsrichtlinie)
欧共体理事会基于《欧共体条约》第五十四条第3项第7目的规定,并鉴于公司合并与公司分立之间的相似性会导致《第78/855号欧共体指令》有关公司合并的法律保证措施有被规避的风险,从而制定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第六号公司法指令,以更好地对公司股东和第三人(债权人中包括公司债持有人和其它对分立各方公司享有请求权的当事人)的利益加以保护。
分立指令(Spaltungsrichtlinie)所称的“取得分立”,指一家公司不必经过清算程序而解散,然后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移给一家以上的公司;作为对价,分立公司的股东获得接受分立公司资本的公司(接受公司)的股份,还有可能获得不超过分配股份的票面价值(在无面值股份的情形下,为记账价值)10%的现金。
当本指令指向《第78/855号欧共体指令》时,“合并公司”指“涉及分立的公司”,“被取得的公司”指“被分立的公司”,“取得公司”指“每一家接受公司”,“公司合并条款草案”指“公司分立条款草案”。
德国在1991年的托管企业分立法中部分地接纳了分立的指令。在以后的变更法(1994)原则上也引入了分立与无清算的和解。所有的参与分立的当事人均受变更法第133条第一款保护,但是由于有133条第三款的5年限制,所以使德国有陷入国家责任的危险。而其它欧盟国家如果要使股份公司分立,那幺他们将与指令一致无设置责任期限。
5)康采恩财务报表指令(Konzernabschlussrichtlinie)
欧共体理事会关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第七号公司法指令是考虑到许多公司是公司集团的成员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备置必须能够使集团成员和第三人及时获取公司集团的财务信息等原因而出台的。全面信息披露的目标要求那些本身就是母公司的子公司编制财务报表。第七号指令不但补充了第四号指令没有康采恩的结算的不足,也通过此指令将被第四号指令排除的银行与保险企业包括在内。德国已将此指令融合在资产负债表指令法中,并在商法典第294条(应列入的企业;提示和告知义务)中规定:(1)母企业和全部子企业,不问子企业的住所,以非依第295条、第296条而不列人为限,均应列人康采恩决算。(2);在营业年度进行期间,被列人康采恩决算的企业的组成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将可以使连续年度的康采恩决算进行有意义的对比的事项列人康采恩决算。2此项义务也可以调整前一个康采恩决算的相应数额使其适合变化了的情况的方式履行。(3);子企业应不迟延地向母企业提交其年度决算、局状报告、康采恩决算和康采恩局状报告,并在已对年度决算或康采恩决算进行审查时提交审查报告,以及在应编制中间决算时,提交接康采恩决算的决算日编制的决算。母企业可以向任何一个子企业请求进行编制康采恩决算和康采恩局状报告所要求的一切阐明和证明。
6)审计师能力指令(Prueferbefaehigungsrichtlinie)
此指令为1984出台的第8号指令。它使欧洲范围内的审计师资格有了统一的条件,同时也保证了第四与第七指令的质量。指令规定审计师必须先达到大学人学水平,然后在理论辅导课程中结业,再经过实际训练,最后通过由国家组织或者承认的、大学和最终考试水平的专业能力考试。指令第四条所称的专业能力考试,必须确保对指令第一条第1项所称文件进行法定审计所应具备的较高水平的理论知识、以及将这些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至少考试中的部分内容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考试中涵盖的理论知识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尤其是:
第一审计: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分析和深刻评价,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成本与管理会计,内部审计,与年度和合并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资产负债表科目和损益计算方法有关的标准,与会计文件的法定审计、从事此种审计活动的人员有关的技一律和专业标准。
第二与审计有关的以下内容:公司法,破产法及类似程序,税法,民商法,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信息与计算机系统,商业和普通经济学及金融经济学,数学与统计学,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
为确保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对此种能力的测试当包含于考试之中,而且考生必须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合并财会计报表或者类似财务文件的审计方面完成了至少三年的实际训练。
7)分公司信息披露指令(Zweigniederlassungsrichtlinie)
分公司信息披露指令于1989年出台。根据《第68/151号欧共体指令》第三条的规定,由一个成员国法律管辖、并适用该指令的总公司在另一个成员国开办的分公司的有关文件和记载事项,应当按照分公司所在成员国的法律予以信息披露。如果对分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于对母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就那些与分公司开展的商事活动而言,对分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应当优先适用。指令第一条规定的强行性信息披露要求仅限于分公司的住所、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及分公司的关闭等文件和记载事项。
在德国这个第11指令于1993年编入德国法之中。
此外,指令绝不影响有关职工知情权的劳动法和税法对分公司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也不妨碍统计工作的目的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8)一人公司指令(Einpersonengesellschaftsrichtlinie)
1989年这个指令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1991年德国就将指令转换为德国法。实践上,德国早在1980年已容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9)公司税务指令(Gesellschaftssteuerrichtlinie)
1969年初出台过一个指令,是关于直接征收资本税的。但在指令转换为国内法时在法律上出现许多争论。欧洲法院在1993年的Viessmann判例中将不属于公司资本税的情况排除了。另外,欧洲法院不容许公司商业登记的费用过高,如果此费用过高,那幺就是违反本指令中第10条的间接征税禁止的规定。这在1993年的PonenteCarni判例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资本市场指令
资本市场法主要为金融与证券服务的。欧盟一直以来向造就一个自由的资本与金融交易市常这也是欧共体法第56条所要求的。通过一系列的指令欧盟希望改善金融市场的功能。除了公司指令外,这些指令首先涉及银行法、交易所法、证券法和代理法。比如1973年的银行分行指令(Bankenniederlassungsrichtlinie),1977年与1989年的两次银行协调指令(Bankenkoordinierungsrichtlinie),1983年的康采恩内部合并指令(Konsolidierungsrichtlinie),1986年的银行资产负债表指令(Bankbilanzrichtlinie),自有资金指令(Eigenmittelrichtlinie),1989年的银行分支行指令(Bankenzweigniederlassungsrichtlinie),1991年的洗钱指令(Geldwaesche-Richtlinie),1992年的关于监管贷款所指令(RichtlinieueberdieBeaufsichtigungderKreditinstituteaufkonsolidierterBasis)等等指令.当然还有很多还没有颁布的指令,这些有待于我们以后的研究。`
第三部分
(四)、欧洲各国公司法的发展特征以及公司法模式异同的举例
为了使同一时期的欧洲各国公司法发展在时间上以及在整体上(如果将欧洲看成一个整体)有一清晰的历史主线,因而按时间顺序将欧洲公司法的发展(也加入了一些美国的公司法内容)简述如下:
从14世纪起,皇室就通过授予令状形式赋予英国最早的商业组织(是由从事海外冒险的商人组建的殖民公司)特定权利,包括从事贸易的独占权和代为行使属于本国政府的统治权力。当时的规约公司脱胎于基尔特行会组织,两者并无质的区别,比如:公司本身没有资本,由参加到公司中的人缴纳一定的人伙金以各自分立的存货和账户从事交易。规约公司组织上存在着分散经营,彼此竞争的致命缺点愈来愈不适应海外殖民的需要,于是东印度公司-合股公司应运而生。
德国学者黎赫曼主张,现代股份公司起源于17世纪初的荷兰(1602年)东印度公司,由于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早期公司发展中的地位,按英美学者的通说,一般认为其是现代股份公司的鼻祖。合股公司以公司参加人人股的资金作为共同资本,由公司董事会统一经营运作,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分享利润、承担风险,股东对其所持有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这一时期就法国而言,尽管法兰西国王维持着政治上的统一,但在法律上却很不统一。针对这种情况,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于1673年颁布了《商事条例》,正式以制定法形式取代自由贸易时代的商业惯例和商事习惯法,《商事条例》对公司进行了规范,开创了公司立法的先河,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1673年的法国《商事条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有普通公司和两合公司两种。如果我们再看一下英国的发展,会惊奇地发现英国在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的100年出现了”南海泡沫”事件。1720南海公司采取拉拢贿赂政府高官的手段获得了除英格兰银行和印度公司的国债以外价值3100万英镑英国所有国债的包销权。南海公司为了进一步搜罗资金,大量发行股票,并许下种种诱人的诺言继而在英伦三岛引发了抢购南海公司股票热潮,股价节节攀升。但不久泡沫破裂了,股票价格一泻千里。为此,辉格派领导人罗勃特·沃波尔授命于危际,担任财政大臣,并在他的倡导下议会通过了泡沫法案。此法案规定任何未经合法授权而组建的公司,及擅自发行股票均属非法,合股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严惩非法的证券交易。从而保护股东及社会利益,但实际通过的法案却故意使法人形式难以采用,从而走上了另一极端。泡沫法令一直持续到1825年,该法令严重抑制股份公司的发展。1825年以后,英国议会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放松在设立公司方面的限制,1834年通过了《贸易公司法》允许通过专利许可证而非特许证成为法人公司。1834年,格兰斯顿成为英国皇家贸易委员会主席,他促成了具有跨时代意义的1844年《英国合股公司法》。格兰斯顿在他担任贸易委员会主席的短短任期内,为现代公司法制奠定了基石,英国著名公司法学家高维尔,称誉格氏“毫无疑问是现代公司法之父”。这部公司法为现代英国公司法确立了三大原则:a)将公司注册登记情况向社会公开,从而确立了公示主义原则。b)只要注册登记便可成立公司,确立了登记主义原则。简化了设立公司的程序。c)合股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股东间自由转让,而无需像个人合伙必须征得其它成员同意。从而划清了个人合伙与合股公司的界限。在法国,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彻底粉碎了封建王朝,建立了纯粹的资产阶级统治。这个时期是法国民法、商法发展的“黄金时代”,其标志就是法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的制定。法国1807年《商法典》是最早的一部资产阶级商法典。这个时期法国公司法也接受了英国”南海泡沫”事件的教训与1844年《英国合股公司法》的部分做法。但是法国早期在公司设立上采取特许主义,尤其是封建王国后期《商事条例》(1673)首创了核准主义,即公司成立除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外,还需获得指定的行政官署的核准,比英国”南海泡沫”事件早47年就有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法国大革命后,政府继续采用封建末期确立的核准主义,严格限制公司的设立,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数量不断增加,这时公司严格准则主义便应运而生,法国1867年公司法率先对公司设立要件作了较为详细又严格的规定并加重了公司发起人的责任。除此之外,法国率先提出了资本确定原则,即要求公司设立资本总额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并且要认足或募足,它有利于防止发行人的欺诈,防止滥设公司而侵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再次,1876年法国公司法还最早创造性地规定公司的公积金制度,为各国商法纷纷仿效。就美国公司法而言,在公司立法上也如英国一样采取准则主义后,加之美国产业革命的勃兴,使得各类公司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支配性的作用。相应地公司立法也呈现出相应变化。比如,由于经济欺诈行为盛行,
igc股票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ig战队股票、igc股票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